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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区划

井冈山市建置沿革 根据拿山长牛岭古汉墓挖掘考证:井冈山地域内自东汉开始有人类繁衍生息,自西晋太康元年(280)起,此地域分属庐陵郡西昌、遂川县地,随着朝代的转换和建置的不同,此地域仍分属永新、遂川和泰和(即拿山乡小通村)辖地。
井冈山斗争时期,在中共湘赣边界党和工农兵政府领导下,于民国17年(1928)2月,在茨坪建立新遂边陲特别区工农兵政府,属遂川县工农兵政府管辖。10月底,中共湘赣边界特委指示,新遂边陲特别区改称大小五井特别区,归中共宁冈县委管辖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1950年10月,中共江西省委、吉安地委为加强井冈山革命老根据地的开发建设,在茨坪设立井冈山特别区,为遂川县辖。
1957年,中共江西省委、省人民委员会下放500名省、市直属机关干部到井冈山,于1957年成立国营井冈山综合垦殖场,与井冈山乡(即由井冈山特别区改称)合并。
1959年5月,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,驻茨坪,属江西省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;7月,正式挂牌成立。其管辖范围包括:原宁冈县除韩江人民公社外的全境,永新的拿山人民公社,遂川县的井冈山人民公社。
1959年11月,宁冈恢复县建制,以井冈山管理局的行政区域为宁冈县的行政区域,县治设茨坪,宁冈县人民委员会与井冈山管理局合署办公。
1961年12月,宁冈县与井冈山管理局分治,宁冈县由吉安专区领导,井冈山管理局由省直辖。
1968年3月2日,改井冈山管理局为井冈山革命委员会,由省直辖。
1969年,井冈山革命委员会改属井冈山专区。(1968年2月,改吉安专区为井冈山专区)
1977年1月24日,恢复井冈山管理局,为县级行政单位,由省直辖,仍治茨坪。
1981年10月,撤销井冈山管理局行政建制,设立井冈山县,隶吉安地区。(1979年7月,改井冈山地区为吉安地区)
1984年12月,撤井冈山县立县级井冈山市,隶吉安地区。
2000年5月,经国务院批准,将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,组建新的县级井冈山市,由江西省直辖,吉安市代管。
宁冈县建置沿革 元至顺年间(1330~1333),析永新州胜业乡第四十五都至第五十二都等地置县,以“长宁之义”定名为永宁,县治设升乡(今古城),隶属于江西行省吉安路。元至正十二年(1352),迁县治于瓦冈(今新城)。
元末朱元璋起义获胜初,于元至正二十二年(1362),改吉安路为吉安府,县属吉安府。明洪武九年(1376),废元置行中书省,设江西承宣布政使司,划全省为5道,统辖府县,县属湖西道吉安府。
清顺治九年(1652),县属江西省吉安府。
民国元年(1912),撤销府一级建制,县由省直辖。
民国3年(1914),因避国内“永宁”同名地有四,而改县名为宁冈,县属庐陵道。
民国15年(1926)撤道,县直属省。
井冈山斗争时期,民国16年(1927年)10月~民国23年(1934年)8月,在中共湘赣边界党领导下,宁冈建立过苏维埃政府,先后属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、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和湘赣省苏维埃政府。
民国23年(1934)4月,中共湘赣省委将宁冈与茶陵两县合并为茶宁县。同年8月,红六军团从湘赣根据地突围西征后,宁冈隶属国民党江西省第十行政区。
民国24年(1935),民国政府将江西省由11个行政区缩为8个行政区,县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。
民国28年(1939),全省增为11个行政区。
民国31年(1942),又调整为9个行政区,县属于第三行政区。
民国38年(1949)8月,中共领导的宁冈县人民政府成立,县属吉安分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
1950年9月,宁冈县隶属吉安区;
1955年3月,属吉安专区;
1958年12月24日,宁冈县并入永新县;
1959年5月,宁冈县从永新析出,以宁冈县原行政区域(划出江公社对换永新的拿山公社)为主,加上遂川县的井冈人民公社,成立井冈山管理局,归省直辖。
1959年11月,恢复宁冈县建制,以井冈山管理局所辖区域为宁冈县的行政区域,与井冈山管理局在茨坪合署办公,县属吉安专区。
1961年12月,宁冈与井冈山管理局分治,县属吉安专区。
1968年2月 ,改吉安专区为井冈山专区,县属井冈山专区。
1971年1月,改井冈山专区为井冈山地区。县属井冈山地区。
1979年7月,井冈山地区改为吉安地区,县属吉安地区。
2000年5月,宁冈县和井冈山市合并,并入组建的新井冈山市。